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暑期已到,按照州人民政府安排,现将暑期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从2008年6月16日至8月29日,上午工作时间为9:30—13: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工作时间为16:30—19:30。从9月1日起恢复原作息时间。 作息时间调整后,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