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政策法规
人才市场
办事指南
站内留言
首页
>>
人事劳动
>>
工作动态
>>正文
尉犁县出台人事调配工作规范管理意见,规范人事调配工作
日期:2005-10-19 13:00:07
来源:人事局
此文次点击
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规范人事调配程序和办法,严肃人事调配纪律,尉犁县近日出台人事调配工作规范管理意见,就调配原则、调配方式、管理权限、办理程序、调配纪律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人事调配工作定下“指挥棒”。
人事调配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定员、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进行,不得超编制、超职数调人,禁止人员逆向调动。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调动:
1、见习期未满的;2、经州人事部门批准,从社会上吸收录(聘)用的人员,服务期限未满的;3、造成新的夫妻分居的;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结案的;5、其他。
今后,尉犁县事业单位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补充工作人员,经州人事局审批,在编制限额内一律实行全县公开考试考核、择优用人的办法。
尉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维护
尉犁县政府网络信息中心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