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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出台人事调配工作规范管理意见,规范人事调配工作

日期:2005-10-19 13:00:07     来源:人事局     此文次点击

  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规范人事调配程序和办法,严肃人事调配纪律,尉犁县近日出台人事调配工作规范管理意见,就调配原则、调配方式、管理权限、办理程序、调配纪律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人事调配工作定下“指挥棒”。
人事调配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定员、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进行,不得超编制、超职数调人,禁止人员逆向调动。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调动:
  1、见习期未满的;2、经州人事部门批准,从社会上吸收录(聘)用的人员,服务期限未满的;3、造成新的夫妻分居的;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未结案的;5、其他。
  今后,尉犁县事业单位从大中专毕业生中补充工作人员,经州人事局审批,在编制限额内一律实行全县公开考试考核、择优用人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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