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尉犁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07]38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好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尉犁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刘克文 副县长
副组长:王文波 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铁茂 县财政局局长
吴永恒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李 君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金 鑫 县建设局局长
艾力·买买提 县水利局局长
艾合买提·哈德尔 县民政局局长
彭家正 县农业局局长
吾买尔·热扎克 县林业局局长
吾西坤·艾仁拜克 县畜牧局局长
吾斯曼·买提尼牙孜 县环保局局长
赵志强 县统计局局长
艾尔肯·哈斯木 兴平乡乡长
沙迪克·克依木 塔里木乡乡长
沈荣芳 团结乡乡长
地力夏提·吐尔逊 古勒巴格乡乡长
买合木提·沙吾尔 阿克苏甫乡乡长
吐尔逊·买买提 墩阔坦乡乡长
艾肯·木沙 喀尔曲尕乡乡长
田若均 西尼尔镇镇长
吐逊·买买提 尉犁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永恒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抄送:州国土资源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检两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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