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我县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
据统计,目前我县已登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779人,完成下达参保任务的84%。为顺利推动此项工作,县财政局积极筹措9.2万元,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多退少补”的办法预拨到位,从而使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