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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霏霏:
您好!关于您户口问题已知悉,现将核实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于2001年8月14日从新疆和硕县塔哈其乡古努恩布呼村二队62号迁入我县。2017年在塔里木派出所清理空挂户专项行动中,您所落户的尉犁县塔里木乡塔里木村1-45号于2010年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由于当时无法联系到您继父和您本人最终被确认为塔里木空挂户人员并冻结户籍。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11日您多次至塔里木派出所办理解冻迁户手续。因您说:继父李占军已经失踪多年需要注销。按照《户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失踪人员注销需要法院判决书才可以迁户,经塔里木派出所多方查找,最终确认您继父李占军目前居住在库尔勒地边贸小区1号楼2单元301室,不属于失踪人员。您的户籍现已解冻,可以办理迁户手续,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
承办单位:尉犁县公安局
承办人:吴燕平
联系电话:1999976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