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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尉犁县国税局创新发展环境公开承诺书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创新发展环境,更好地为尉犁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快速的服务,特向社会各界做如下承诺:
    一、对纳税人热情服务,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禁说文明忌语,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二、纳税人申请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国税局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三、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关于西部大开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及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对流转税、所得税的减免申请,手续齐全的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批复或上报州局。
    四、对投资企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凡符合规定条件并资料齐全的,必须在2日内办理完毕。
    五、严格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一般纳税人的申请、审核、实地调查、审批认定工作。
    六、办税服务厅实行征收期值班长制度,负责解答纳税人有关纳税事宜,监督检查税务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每月8日定为局长接待日,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检查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情况。
    七、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报送资料齐全的,经审验合格后,当日办理完毕。
    八、纳税人证件、手续齐全的,领购发票5本(含)以内,10分钟以内办结;5-20本(含),15分钟以内办结,20本以上,20分钟以内办结。
    九、纳税人证件、手续齐全的,要求代开发票的,每份发票10分钟内办结。
    十、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资料齐全的,一般纳税人30分钟内办结,小规模纳税人20分钟内办结。
    十一、个体“双定户”办理停歇业时,报送资料、证件齐全的,经审查合格,10分钟内办结。
    十二、接到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后,在4日内审核完毕,签署意见,办理出口预免、预抵手续。
    十三、在税务行政复议工作中,收到纳税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纳税人口头申请,应做好详细记录,严禁不理不睬。
    十四、由于纳税人报送资料不全,不予办理涉税事宜的,要认真解释,做到一次讲清楚,第二次全部办理,决不允许让纳税人跑第三次“冤枉路”。
    十五、调取纳税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进行稽查,在三个月内完整退还。。
    十六、不属于本级局举报奖金审批权限内的举报案件,由举报中心在案件处理执行后3日内, 向巴州国税局举报中心报批,并在接到批复后3 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
    十九、纳税人进行税务咨询时,税务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准确回答;不能准确回答的,应及时向领导或其他同志请教,严禁不理睬或口气生硬。
    二十、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税务违法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专案调查,案件终结后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反馈调查结果。举报电话:4024116
    二十一、对违反工作程序、税收政策、工作纪律的干部,按《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投诉电话:4023790、4024116。
    二十二、严格遵守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对税务人员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举报电话:4023790、4024116。

          

尉犁县国税局
二OO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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