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犁县环保局创新发展环境公开服务承诺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发展环境,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为尉犁县城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好服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现特向社会各界做如下承诺:
(一)、格执行全国环境监察“六不准”禁令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2、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宴请;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4、不准参加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5、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三)、积极开展创新发展环境,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实施政务公开,公开的主要项目有:
1、部门职能、职责、权限和办事人员职责;
2、办事依据和原则,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决定以及有关指标和需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依据等;
3、办事条件,即办事所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文书资料;
4、办事程序,包括办事过程、顺序和手续等;
5、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理承诺;
6、办事纪律,包括纪律规定、廉政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7、内外监督机制;
8、办事结果。
(四)、在排污收费中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工作制度和程序;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公开排污费收支情况;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公开办事机构和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受理部门。
(五)、在环评审批过程中规范审批程序,实施“三公开”: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审批结果;环评登记表审批15 日内完成。
(六)、向社会公布环境污染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理群众举报;在接到群众投诉24小时内赶赴现场监测调查,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解释清楚。要加大环境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各类环境污染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七)、严格遵守环保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执法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报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严格按照巴州环保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纠风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电话:4024639
公开承诺监督电话:4026823
尉犁县环境保护局
2005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