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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领导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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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主任
主持人大常委会全盘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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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主持人大党组工作,主管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常委
会主任工作,负责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分管常委会办公室和
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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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协助常委会主任工作,负责代表人事方面工作,分管代表人事
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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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副主任
协助常委会主任工作,负责农业、财政、经济、环境、资源保
护方面工作,分管财政经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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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副主任
协助常委会主任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
育、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方面工作,分管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与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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