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1日在尉犁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热西提•米因
各位代表: 我受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和对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自治区第七次、自治州第八次和县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各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为推动尉犁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拓宽监督领域,深化监督内涵,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2005年,常委会以《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的暂行办法》为依据,出台了《尉犁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工作办法》,在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程序上实施监督,推行会前筹备、会中协调、会后督查的工作方法,形成了会前提前介入,会后督办延伸的工作机制,增强了监督实效,促进了监督质量的整体提高,保障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开展法律监督。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等涉及工业、农业、文化、卫生、科技、教育、城建等二十多个领域的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尤其是2003年,结合预防“非典”,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检查。针对我县传染病防控能力比较薄弱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疾病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审议意见,并得到落实,使全县疾病防控条件有了新的改善。同时,常委会积极配合自治区、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对我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把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择期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有关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不断探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力求形成宣传声势并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开展对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四五”、“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作出相应的决议,支持和促进全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常委会借鉴内地人大开展“两化一制”(执法工作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的成功经验,于2002年3月,在检察院、国税局、林业局三个单位开展了“两化一制”试点工作。2005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全面推行“两化一制”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完成了法律法规的整理汇编,完善了执法程序,健全了相关制度。推行“两化一制”工作,改进和加强了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监督,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形成了约束机制,促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进一步增强,避免和减少了错案和过错的出现,强化了人大对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30余个。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民族工作、城乡建设、县域经济、社会保障、教育教学、议案和建议办理等。为提高审议质量,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深入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30余次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为常委会审议专题工作报告提供依据。会后形成审议意见,要求“一府两院”研究落实。对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一府两院”向常委会作出有关方面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提高了工作监督的实效。 常委会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县人代会决议的执行,保证各项计划指标的落实。听取审计报告、审查批准决算,确保县本级预算的执行。积极开展审议前的调研工作,了解经济运行情况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使工作监督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至去年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了“十五”规划确定的预期目标。 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针对我县土地纠纷频发的问题,2003年在第三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二轮承包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由于《报告》在土地确权和发证工作的表述方面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会议否决了该项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找准土地二轮承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彻底解决土地二轮承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后,重作的《土地二轮承包工作报告》在常委会四次会议上被通过。2003年至2006年连续四年对我县教育教学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2005年,在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第85号《关于提高我县教学质量的议案》确定为大会议案。县人民政府对当前制约我县教育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解决问题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研讨,从更新硬件,优化软件两方面着手,做出了学校布局调整及整合教育资源的规划,新建的13000多平方米的教学楼,将县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合并为一所完全中学。在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师资培训、学校危房改造、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考察学习、支教工作、扶贫控辍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教育环境得到了改善,教育资源得到优化,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群众呼声和要求、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渠道。常委会确定一位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工作委员会具体接待并办理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24件(次),平均每年60余件(次),基本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对一些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常委会领导亲自接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了解或转办催办,督促“一府两院”依法、依规秉公处理。如2003年,我县塔里木乡塔里木村土地承包纠纷案,该案已经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并开始到我县执行。在接到群众上访后,常委会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认为州、县两级法院判决有误。认真研究后,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在州人大常委会的协调下,该案被中止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6年11月28日,兴平乡哈拉洪村农民吾甫等28人集体上访。常委会领导在请示县委领导后,对上访群众作了耐心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避免了村民再次群体上访,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 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坚持“少而精、讲实效”的原则,对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五年来,常委会对12名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开展了述职评议工作,提出了整改意见。这些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被评议部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改进和办事效率的提高,对促进述职人员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做好“一府两院”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3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普法等,推动了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维护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人。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牢固树立法律至上,人民至上的意识。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代表工作迈出新步伐 贯彻落实代表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营造全社会尊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让代表听取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汇报。二是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呼声。三是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考察和检查活动。五年来,共组织全县的自治区、自治州、县、乡(镇)四级人大代表800余人次对我县重点建设项目、马鹿养殖、加压滴灌等情况进行了视察和参观。通过代表宣传,极大地激发了农牧民群众实施加压滴灌的积极性。四是组织代表旁听县人民法院的庭审案件。五是加强对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十四届人大五年期间,代表提出并经大会主席团确定的议案9件,建议、批评、意见434件。常委会及时召开交办会将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五年来,议案和建议办理答复率为100%,代表满意率为97.6%。六是加强对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培训。每年组织代表到外地学习考察和对法律、人大理论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了代表素质。七是对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出先进代表活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通过这些活动,加强了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常委会高度重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工作自今年7月16日正式启动,按照自治州和县委的安排部署,常委会及早谋划,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督促指导,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经过精心组织和各选区的努力工作,于8月29日顺利选出了新一届县人大代表139名、乡(镇)人大代表396名。由于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乡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及严格把关,当选的代表在民族、界别、比例等方面都符合法律规定。当选的代表政治素质较高,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望,能担负代表工作和参加代表活动。选举结果即充分反映了大多数选民的意愿,又体现组织意图。人大代表选出后,又一鼓作气,组织完成了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召开,顺利地选出了人大班子和政府班子成员。全县九个乡(镇)有六个乡(镇)人大班子和政府班子成员全票当选,乡(镇)被选班子成员共60名,其中57名全票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