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登记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特向有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从事生产、商品销售、工程、装饰装修和服务行业(含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及登记备案暂行办法中的规定。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要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年审有效,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企业经营许可证。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税务主管部门年审有效。
5、具有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且经年审有效。
6、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提供的书面授权书、委托书或证明文件。
8、从事经销国家有特殊规定标准货物的,除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外,还要有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证明和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疆销售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9、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的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和建筑业企业资格质证书。
10、企业资质证明。
11、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申请程序和方式
1、各供应商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相关表格和资料。
2、供应商须持以上所列举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按上述内容顺序装订(所送材料不退回),对不涉及的资料不报,并到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经我中心审查合格后,准予供应商登记备案,并取得进入尉犁县级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
3、对于疆外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所列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邮寄我中心。地址是:新疆尉犁县解放路26号尉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收,邮编:841500
4、供应商因业务及其他基本情况变化或地址变迁的,在完成工商税务变更登记后的30日内到我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四、为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我中心建立尉犁县政府采购网站,为便于各类供应商迅速、全面、准确地了解政府采购信息,便于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今后政府采购信息将通过网站进行发布。
五、登记地点
新疆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解放路26号财政局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 陈高磊 谈济聪
联系电话:0996—4022261 传真:0996-4022261
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