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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心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日期:2007-5-28 23:22:25     来源: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     此文次点击

政府采购中心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推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不仅可以使工作人员从繁杂的询价采购业务中解脱出来、用更多的时间去研究学习政府采购理论与业务、抽出更多的时间进行招投标的管理,而且可以避免长期采用询价方式而出现“关系供应商”,致使询价流于形式,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一是要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年初各采购单位做出详细的政府采购预算,报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二是采购管理办公室与采购中心根据采购预算就货物类采购中需进行协议供应品种的“协议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登录政府采购供货系统(http:www.xjbz.gov.cn)查询,内容涉及采购货物的价格、售后服务等,同时将在同期市场报价中针对政府采购优惠的最低价格指数作为谈判的主要内容。通过谈判,确定23个供应商做为“协议供货单位”。三是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中心对“协议供货单位”实行严格的监督,并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则取消当年供应资格并做出相应处罚。确保整个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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