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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职 责
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是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县级各级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政府采购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统一组织县级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包括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
(三)负责组织签订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四)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统一代收代付。
(五)负责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
(六)负责受理有关政府采购投诉。
(七)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岗位责任制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采购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经办采购的人员与负责采购合同的审核、验收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的原则,根据政府采购中心职能,内设主任岗位、采购岗位。其职责如下:
主任岗位:
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政府采购中心全面工作;
2、负责采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制订;
3、负责采购项目的批示、招标文件及有关公告的审定,负责公开招标项目、开标、评标的组织;
4、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副主任岗位:
1、 协助主任做好采购中心各项工作;
2、 拟订采购中心内部制度;
3、 协助主任做好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 完成主任分配的其他工作;
综合岗位:
1、参与制定政府采购内部工作规程;研究探索科学的采购方式和工作程序;
2、负责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的管理及政府采购资金统一代收代付;
3、提出各采购项目的初步实施方案报中心主任审核;
4、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组织、会务工作;
5、负责宣传及各种信息的发布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对验收情况作简要分析;
7、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移交、归档;
8、负责文件资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9、负责建立及完善各类政府采购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信息库 ;
10、负责政府采购中各项数据统计和编报工作;
11、负责对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12、负责服务类项目的采购;
13、负责发售标书及收集标书的工作;
采购岗位:
根据采购中心主任已审核的采购项目方案组织实施,主要负责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的采购,具体为:
1、负责各类采购项目(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网上采购等)的组织实施;
2、编制招标文件;
3、负责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审查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4、负责处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投诉;
5、负责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与复审工作;
6、负责采购专业档案资料的整理、移交、归档。
7、检查、监督供应商的履约情况;
8、完成领导、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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