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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召开党建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会议

发布日期:2022-11-17 11:20 来源:尉犁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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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尉犁县召开党建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进尉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县委书记李中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审议了《尉犁县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基层宗教治理的实施方案》《尉犁县村(社区)责任事项准入清单》。

会议指出,党中央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建立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基层治理机制、构建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再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全面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以创建“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打造“四个合格”党员队伍为载体,建强基层战斗堡垒,规范乡镇“五办六中心”运行,持续推进基层减负,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要持续深化群众工作,根据不同群体,分类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关心关爱、帮扶引导,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持续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等各方面建设,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持续完善落实村(居)规民约,推进依法治理,深化感恩教育,加强宣传引导,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全面打造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靠前指挥、亲自研究、亲自督查;各部门单位要大兴调研之风,坚持“三个一线”工作机制,摸准、摸清、摸实基层情况;各专项组牵头单位要按照分工,主动担当作为,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推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强大合力。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乡镇设分会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法院、检察院、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技工学校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在分会场参加。

(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