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尉犁县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保证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范围及方式:
作业范围:尉犁县域(喀尔曲尕乡,兴地村除外)
作业方式:(流动火箭发射装置);
二、作业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全年。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实施(流动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三、火箭发射架作业点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片或壳体降落区域,作业期间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当地居民要提高警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若发现未完成工作的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移动,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县人工影响天气主管部门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996-4022381。
特此公告
尉犁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