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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尉犁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15 12:03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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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深入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措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构建形成房地产办证长效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尉犁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和过程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方案由县自然资源局起草,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分改革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改革目标。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在20221月底前选取新建楼盘完成改革试点,2022年1011日起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围绕加强窗口建设加快不动产登记加强信息共享与应用等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通过部门协同、整合平台、强化监管、精简流程、信息共享等方式,打通堵点和关键环节,缩短新建商品房项目从预售、竣工验收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全过程时限,逐步实现交房的同时可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实现住权与产权同步

(三)实施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引导;三是积极主动服务

四、政策特点和创新举措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的改革举措。通过进一步强化部门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加大对开发企业和项目建设的监管、检验力度,持续整合优化新建商品房不动产转移登记前的规划验收、竣工备案、收缴税费、不动产权籍调查等流程,真正让便民利企措施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改革举措。一是实行并联一批。按照一家牵头、多验合一、限时办结的要求,整合有关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核验事项,实行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按照一窗受理、并联办理的要求,由县住建部门牵头,从多家串联验收,改为联合统一验收;二是实行剥离一批。压减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精简竣工验收备案材料,非法定材料不再作为前置要求;三是实行简化一批。对项目实测后土地面积与出让合同有差异,需核算指标修改土地出让合同的,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补缴相关价款。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推行交房即交证,购房者能在开发商交房时拿到不动产权证,有效解决购房者房屋产权登记、融资抵押以及小孩读书、落户等问题。

(二)倒逼房地产开发商提升品质。交房即交证,意味着开发商必须要在房子交房前完成工程验收,并且要达标才能交房。避免开发商在修建新房时违规改建、偷工减料、拖延工期,从而促使开发商加强项目管理,更加重视楼盘质量,进而提升品质,做到更好的服务,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履职尽责。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交房即交证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防止一房多卖。通过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再造流程,简化申请材料,优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实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严格执行全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作竣工联合验收办法规定的验收事项、流程、时限、材料等,推动将消防验收要求纳入施工过程监管,强化过程监管和过程纠偏。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尉犁县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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