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关于尉犁县棉田废旧膜回收治理再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尉自然资字〔2023〕6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尉犁县塔里木乡牛羊交易市场以东0.6667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均为盐碱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尉犁县棉田废旧膜回收治理再利用项目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
二、接此批复后,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抓紧做好供地。按照呈报规划用途和批准面积进行建设,防止土地闲置。
尉犁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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