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政办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尉犁县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垂直管理单位,县聚穗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尉犁县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0日
尉犁县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州夏粮收购工作安排,全面做好我县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保障夏粮收购安全有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工作部署,坚决落实好粮食收购工作。
二、工作目标
坚定坚决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夏粮收购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市场稳定,扎实推进“有粮就收”“颗粒归仓”,坚决杜绝出现“卖粮难”行为,不折不扣落实夏粮收购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运行平稳,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三、工作原则
即熟即采,即采即卖;敞开收购,随到随收;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以质论价,优质优价;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优质服务,排忧解难。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县夏粮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尉犁县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由魏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亚森·克衣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处理夏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具体工作安排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围绕“有机器采收、有人收粮、有仓收粮、有车拉粮、有钱收粮”,扎实做好机械准备、资金筹措、空仓消毒、仪器校验和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部门联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立足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要求,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通力配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充分考虑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好夏粮收购应急处置工作准备,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协调解决收购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单位: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强督导调研调度。适时组织服务组前往粮食收购一线,广泛听取种粮农民、收购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建议,解决收购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优化收购工作安排。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聚穗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3.加强收割机械保障。摸清全县本地收割机械情况,提前做好机械检修,根据天气状况、成熟度等因素,加强机具调度,合理安排作业任务,做到粮食即熟即采。做好机械跨区作业准备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农机企业、合作社做好农机手特别是新机手的培训,重点讲授维修保养、操作规程、作业质量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农机手的技能水平。引导农户和机手选择合适机具、适宜割期、留茬高度和收割速度等,切实提高粮食收获作业质量。在夏粮收购期间加大对农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农机无证、无牌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4.扎实做好小麦产收统计。要深入各乡镇、管委会了解小麦各阶段生长形势,组织做好夏粮收割交售工作,做好小麦测产、农民交售情况调查,每日将产收情况上报县夏粮收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做好夏粮生产收购、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数据支持。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5.健全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保障小麦收购贷款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政策性收购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不能发生因收购资金不到位而出现“卖粮难”和“打白条”情况,备足收购资金准备,确保企业“有钱收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尉犁县支行
6.强化收购秩序维护。加大对装粮车辆安检,严防因夏粮收购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对夏粮收购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果断处置。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7.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夏粮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联合监管,发挥12325 监管热线前哨作用,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未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维护正常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二是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储备粮库。组织开展好粮食质量标准进现场活动,积极宣传收购政策,做到标准上墙、价格上榜、样品上台,进一步强化企业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遵规守纪,按质论价,优质优价,引导种粮农民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8.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粮食企业严格落实粮食仓储规范化操作,保证用电、消防和粮食收储作业安全,确保粮食收购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电力运行调度,排查消除用电隐患,全力保障夏粮收购期间安全用电。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粮食出入库作业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单位: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尉犁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聚穗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9.加强设备检维修。提前校验地磅、校正检测化验仪器,维修机械设备,确保夏粮收购过程公平安全。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聚穗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二)强化统筹协调
1.规范粮食备案监管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灵活高效、便民利企原则,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明确监管内容,采取“事中+事后”双轨制监管方式,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转变监管观念,创新监管方式。各乡镇、管委会要加强监督,引导粮食企业、经纪人等收购主体主动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规范粮食经营活动,如发现未备案的粮食收购主体要立即向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报,确保农民交售的粮食颗粒归仓。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做好收购市场服务管理。一是准确把握今年粮食生产和市场购销形势,督促指导收购主体扎实做好腾仓并库、资金筹措、设备维护、人员培训、服务措施等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引导收购主体开展预约收购、错峰收粮、上门服务等,不断优化收购流程,提升粮食购销便捷化水平,适当延长收购时间,合理把握收购节奏,确保小麦收购有序推进。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单位:县聚穗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3.加强收购运输保障。扎实做好运力调度,保证优先粮食调运的需要,做好夏粮收购期间交通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的检查,确保夏粮收购期间交通安全。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认真做好机收减损工作。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小麦机收减损技术指导服务,精准作业、精细作业,减少机收环节损耗,帮助农户降低损失,切实提升全县小麦机收作业质量和效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5.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夏粮收购期间编造不实言论、传播虚假夏粮收购政策等扰乱夏粮收购秩序的行为,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流动。
牵头单位: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三)强化监测预警
1.切实加强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密切跟踪粮食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认真做好夏粮收购相关统计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农民售粮进展和市场价格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公示栏、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强收购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发布粮食生产、质量、价格、收购进展等信息,为农民售粮和企业经营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的各类问题。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四)强化监督保障
1.紧盯关键环节,加强监督保障。县纪委监委要围绕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专项督查组,下沉一线,压茬督导。重点围绕夏粮收购要素保障、政策落实、收购储存和销售等关键环节,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压紧压实夏粮收储各方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夏粮收购市场平稳有序。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协调工作。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夏粮收购工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压实责任、强化协同,坚决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确保“颗粒归仓”。
(二)围绕关键环节,从严排查风险隐患。全面抓好夏粮收购期间隐患排查工作,适时组织多部门联动检查,确保夏粮收购期间的安全和稳定,对夏粮收购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
(三)密切协同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夏粮收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动,前往夏粮收购现场,对收购粮食和入库粮食进行全面检查,畅通案件举报和信息互通渠道,提高夏粮收购执法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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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犁县2023年夏粮收购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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