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现就做好尉犁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流程再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切实增强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最大限度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减少办事材料为目标,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实现县域政务服务事项“二级十二同”,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编制简便易行的办事指南。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县委编办审定权责清单和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以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高频、热点需求为视角,按照最小“颗粒化”“流程再造”原则,通过“减时限、减材料、减费用、减环节、减跑动、优流程”等措施,推动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要确保事项名称、编码、类型、子项拆分、设立依据、行使层级、法定时限、申请(材料)条件、办理流程环节、收费标准、办理方式、权利义务等要素统一并符合办理实际,在实施清单标准化基础上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主体、依据、流程、材料、注意事项等进行指导性说明,附清晰易懂的办事流程图。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3月11日前
(二)做好办事指南审核工作。抽调部分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审核各部门单位办事指南;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优化办事指南,确定梳理成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落实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督促各单位加快人员、设备、事项、授权等不足、不到位专项整改工作,推动各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审批向科室集中、科室向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一体化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等要求。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3月15日前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需逐步纳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照制作、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全过程网上公开。各部门单位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需向申请人告知事项办理依据、流程、时限等,引导办事群众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含APP和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通过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业务专网进行办结,并将产生的审批结果(证照、批文、批复)录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中。受理办件时,能够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提供;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应当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和期限,缩短办理时限,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3月20日前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动态化清单化管理。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级权责清单梳理发布情况和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进行动态调整,并书面告知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梳理汇总2022年度“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涉企类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清单台账,并在中心大厅明显位置主动公开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3月25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办运行工作,明确任务分工,联合推进落实。
(二)统筹一体推进。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办运行工作,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摸清底数,查漏补缺,严格按照要求推动工作。鼓励各部门单位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高质量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事项办事指南,提高群众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项工作将列入本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落实事项标准化不力,造成“两头受理”、多头审批、“体外循环”“自设门槛”等情形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各部门单位于3月7日18:00前将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办运行工作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信息(含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纸质版加盖公章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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