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9-07 13:58 来源: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字体:【

机构名称:尉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尉犁县尉犁镇建设西21路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      15:3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0996-4024918          传真:0996-4024918

人:买买提·司地克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市场监督、知识产权和价格监督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的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和建设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和查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监督管理。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尉犁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许可、备案、监管等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照职责组织实施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标准化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并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实施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九)承担尉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创建、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科室

办公室:负责党建、宣传(意识形态)、保密、财经审计、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会等工作。负责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市场监管综合调研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本单位维护稳定、机关综合治理、机关安全生产协调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后勤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楼303、305室联系电话:4024918

法规知识产权科:负责法治建设、知识产权、党风廉政工作。负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审理工作;组织法制宣传培训;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督实施。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承担商标使用、商标印制等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楼204室联系电话:4025205

行政许可科:负责放管服、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组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办法;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本县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登记注册信息的统计分析、归档公示工作。

办公地点:行政服务大厅2楼联系电话:4020315

稽查队:负责公平竞争、双随机一公开、质量强县、双打、扫黄打非工作。贯彻执行制止垄断、不正当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查处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负责办理上级部门转办、分流、指定的案件,负责其他业务部门移交的案件。

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工作;履行私营个体企业协会职能。

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制定当地质量振兴计划,推进质量强县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楼202室联系电话:4025315

特种设备监察科: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铁路护路工作。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警、事故预防,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分析评估。

负责全县质量、标准化、计量基础性业务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相关工作;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

负责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室203、208室联系电话:4022233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负责药品安全、禁毒、防疫工作.负责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和监督抽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药品(含疫苗)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专项整治;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

承担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规范尉犁县中药、民族药市场秩序。

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楼102室联系电话:4027682

广告合同监管科:负责广告合同监管、老年人防诈工作。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承担广告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查处商标侵权等商标违法案件。

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等工作。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楼201室联系电话:

食安办创建办:负责局食安办、扫黑除恶、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考评、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楼308、310联系电话:4025230

派出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平安建设、民族团结、统战(去极端化)、妇联、妇女儿童、团建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和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市场销售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实地核查工作;查处各类餐饮服务违法违章行为;负责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章行为;指导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监督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办公地点:市监局办公楼、103、104、105、107室

联系电话:4022299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