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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09-20 10:58 来源:尉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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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尉犁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建设东路35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4020889

传真:0996-4022261

负责人:孙培明

主要职责:

(一)根据尉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尉犁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尉犁县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制定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尉犁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尉犁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尉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尉犁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尉犁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完善尉犁县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减免税规定和对尉犁县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和标准管理;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尉犁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尉犁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尉犁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研究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尉犁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五)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申报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组织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

(六)参与拟订尉犁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尉犁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尉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尉犁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扶贫资金。

(七)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尉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尉犁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和执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尉犁县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八)会同尉犁县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尉犁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尉犁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尉犁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尉犁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十)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尉犁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尉犁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根据尉犁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尉犁县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负责制定全县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宣传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组织起草尉犁县财政税收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审核政府规章草案中涉及财政税收方面条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代理工作;负责尉犁县本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财税政府规章的清理、编纂、汇编工作;分析预测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对尉犁县财政经济影响,参与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税制改革和重大税收政策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税收管理权限内的地方税种开征、停征,税目税率的调整方案,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审查地方税减免事项,监督检查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情况。

办公地点:财政局二楼行政办  科室负责人:许晶  联系电话:4020889

(二)预算股(国库股、经建股)。负责尉犁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尉犁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编制尉犁县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尉犁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负责尉犁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汇总各部门(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拟订政府性债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尉犁县政府债务举借审批、债务预警、偿债渠道、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负责制定化解政府债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尉犁县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监督、偿还等工作。负责拟订尉犁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尉犁县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监督财政担保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工作;负责外资贷款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尉犁县政府外债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贯彻执行;负责尉犁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管理尉犁县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工作。制定尉犁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有关政策。承担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研究工作,拟订非税收入相关管理办法;参与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政策的执行。承担发展改革(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和信息化、交通、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尉犁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尉犁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化解过剩产能、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经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制定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制度;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电气化新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煤改电工程、政府信用平台管理、国债转贷还本息等专项工作;组织实施对口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部门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审批对口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办公地点:财政局二楼预算科  科室负责人:刘钇彤  联系电话:4022263

(三)农业农村股(乡财股、文行股、社会保障股)。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尉犁县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尉犁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专项贷款贴息;组织实施财政农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扶贫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和拟订尉犁县各项扶贫资金管理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生产发展资金、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费、其他财政扶贫资金;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安排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组织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扶贫项目的审核。审核和批复相关部门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研究制定农村综合改革重大政策措施、行动方案,指导和推动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承担尉犁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和新闻、出版、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尉犁县补充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按规定管理教科文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教科文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尉犁县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承担行政、政法、外事、军队、武警、市场、群团、人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制定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财政行政政法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审批对口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完善尉犁县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研究工作;会同尉犁县有关部门(单位)管理财政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尉犁县有关方面拟订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指导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负责安居富民工程政策和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社保障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编制尉犁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尉犁县本级按有关规定应缴入尉犁县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拨付、核算、监督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财政局三楼农财科  科室负责人:沈娟芳 联系电话:4025637

(四)资产监督管理股(企业股、综合股、会计股)。研究制定尉犁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尉犁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附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负责尉犁县本级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审批。承担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尉犁县财政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尉犁县国有和集体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实施财政企业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承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一带一路”建设、对外开放、商贸领域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负责尉犁县委托监管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承担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地方金融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适合尉犁县情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的政策措施;参与防范金融风险政策研究。制定尉犁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代尉犁县人民政府履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分析预测尉犁县国民经济运行形势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编制财政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负责制定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住房公积金;负责制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政策和自然资源收支管理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综合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财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研究拟订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参与拟订重点财政政策,负责研究经济、社会、财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前瞻性课题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收集、整理、分析财经领域的重要动态,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相关领域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调研相关工作。管理尉犁县会计工作;组织执行国家会计制度,拟订尉犁县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负责实施会计信息化工作;承担尉犁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财政局一楼采购大厅  科室负责人:史嘉玮  联系电话:4025830

下属机构

尉犁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县惠民惠农补贴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为乡镇财政管理监督,运行状况提高保障服务。乡镇财政管理政策的调研与制定、乡镇管理体制的制定和调整,涉农资金的监管与实施。

办公地点:财政局五楼乡财办   科室负责人:热西提·卡哈   联系电话:4024138

尉犁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支付行为;负责按照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及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金审核、支付工作。

办公地点:财政局一楼支付大厅  科室负责人:张玉英  联系电话:4027389

尉犁县政府采购中心

主要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对政采云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和备案,政采云商家商品的审核;负责受理有关政府采购业务的投诉;接受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财政局一楼采购大厅  科室负责人:艾则孜·木铁里甫  联系电话:402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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