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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犁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3 18:37 来源: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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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犁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

提升行动计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尉犁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尉犁县“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尉犁县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尉犁县人民政府

2023429


尉犁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尉犁县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作为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基本原则

1强化公益普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等方面保障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发展。

2合理规划布局。不断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巩固农村学前教育成果,盘活存量资产,防止资源闲置、资产流失。持续扩大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3推进科学保教。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学习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贯穿保教全过程、各环节,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教结合、因材施教,促进每名幼儿个性发展。推动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幼儿后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推动城乡联盟体建设,均衡资源配置,促进保教质量提升。

4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治教、依规办园。健全治理体系,加强规范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主要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学前毛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左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幼儿园教师队伍素质明显增强,幼儿园专任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比例达到65%。深化幼小双向科学衔接,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100%

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机制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扩充普惠资源,加快普及进程。以建设公办园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园为重点,实施新建改扩建公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等项目,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今后一段时期县域内新增幼儿数的科学预测,统筹好新增学位与人口波动变化关系,在切实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同时,避免盲目新建改扩建,造成资源浪费。

)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发展机制。切实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优化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培养培训机制,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促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加强统筹管理,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统筹管理,坚持科学保教,提高办园质量。探索丰富游戏教学模式,全面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健全并落实办园行为基本规范,健全保教质量评估指导体系和教研指导网络,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教学,提高幼儿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避免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保教质量,筑牢幼小衔接基础。

三、主要措施

进一步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布局,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做好农村幼儿园优化利用,避免资源闲置、资产流失。综合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

2加大城乡学位供给。新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教学班9个,学位数270人的工业园区幼儿园,补齐县城普惠性资源短板,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3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通过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多种方式,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好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县城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对治理成效进行全面复查,落实县城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保障普惠性资源供给的主渠道,为满足幼儿就近就便入园提供基本保

4逐步改善办园条件。对乡镇公办园、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发挥其兜底线、保普惠的重要作用。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

进一步完善各类保障机制

5落实财政投入机制。优化完善财政补助政策,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落实并动态调整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执行上级资助标准,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6加强幼儿园收费监管。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和监督,综合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限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幼儿园变相乱收费和超成本过高收费。

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7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实施教师全员培训,突出实践导向,提高培训实效,整体提升幼儿教师综合素质。深化学前教育专业改革,完善专业教师培养方案,强化学前儿童发展、教育和心理专业基础,注重培养观察了解儿童、支持儿童发展的实践能力。

8提升教师职业素养。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和师德涵养培育,提升教师政治素养和师德水平。制定幼儿园教师和教研员培训规划,发挥国培计划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用好继续教育州级、县级、园级等各类培训项目,提高幼儿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建立县城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联盟捆绑机制,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帮扶活动。

9依标足额配备师资。按照幼儿园师资配备标准,配齐配足教职工(含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配齐配强书记、园长,严禁公办幼儿园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将政治素质和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要求作为教师招聘的首要条件,提高入职学历和专业对口要求。

10严格落实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公办园保育、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县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公办园和承接主体应当依法保障相关劳动者权益。

11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将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畅通缴费渠道,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由小学代缴。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规范管理机制

12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压实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提升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

13完善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各类幼儿园的基本信息采取适宜的方式纳入县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幼儿园园长和专任教师变更要主动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一个月内完成信息更新。

14规范民办园经费使用。加强民办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监管,非营利性民办园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要使用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确保收费主要用于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严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举办者通过任何方式取得办学收益、分配或转移办学结余。

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

15加强风险防范。严格落实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幼儿园要健全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16配足配齐设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专职保安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封闭化管理达标率均达到100%

17健全防范制度。完善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园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问题隐患,落实好幼儿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不断优化幼儿园周边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日常监管、重大隐患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幼儿园安全风险,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落实监督检查常态化措施,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

进一步加大不规范办园行为整治力度

18加强办园行为督导。重点对存在危房、三防不达标等安全隐患及园长和教师不具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资格等不规范办园行为进行动态督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幼儿园名称规范清理行动,对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包含外语词、外国国名、地名,使用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片面强调课程特色以及带有宗教色彩的名称,以及民办园使用公办学校名称或简称等进行清理整治。

19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力度,对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以及其他违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的培训活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得在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幼儿园的玩教具、园服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进一步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

20严格规范保教行为。坚持学前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为幼儿创设自由、宽松的国家通用语言交往环境,丰富幼儿国家通用语言表达能力,培养良好阅读能力和习惯,确保幼儿进入小学前具备基本的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

21着力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统筹管理,坚持科学保教,提高办园质量。探索丰富游戏教学模式,全面加强学前教育课程建设。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健全并落实办园行为基本规范,健全保教质量评估指导体系和教研指导网络,开展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坚定不移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教学,提高幼儿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避免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保教质量,筑牢幼小衔接基础。

22持续加强教研工作。坚持教研为幼儿园教育实践服务,为教师专业发展服务,为教育管理决策服务。加强学前教研队伍建设,遴选优秀园长和教师充实教研岗位,教育部门至少保障一名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在岗工作,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学前教研队伍。健全教研机构,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县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形成覆盖县域各级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网络。

23推动安全优质发展。推动县乡幼儿园建立联盟共同体,加大县乡幼儿园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县乡教师统筹调配、人财物集中调度,实现优势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推动县域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四、组织实施

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县县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制定本地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科学确定规划目标任务,列入县县人民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及考核,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综合施策,着力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县教科局要完善政策,制定质量标准,充实管理、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改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资源。自然资源要将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加强县城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发改财政教科局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管理。公安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要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保情况管理。医疗保障要加强幼儿园教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经办服务、待遇保障等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向学前教育提供捐资助学。

)强化督导问责。扎实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保教质量、完善投入保障政策、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纳入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验收内容。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多种媒体组织开展学前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展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鼓励幼儿园通过举办家长讲座、亲子游戏、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宣传科学保教成果经验,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尉犁县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为整体提升我县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尉犁县十四五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关于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规定,维护招生秩序积极争取并稳定本县优质生源,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任教,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持续巩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普通高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快改善办学条件,着力补齐发展条件短板。

——促进协调发展。主动谋划学校州内兄弟学校协调发展,加强与库尔勒市第二十三中学、博湖县高级中学、巴州第一中学、巴州第三中学协作交流,积极扩大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加快缩小与州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

——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不断探索深化新时代教育背景下的教学改革,提高学校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水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主要目标。2025年,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与州内兄弟学校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8%以上学校招生制度全面规范,县域生源流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和要求得到全面落实;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深化招生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严格落实上级招生规定提升学校办学质量,防止县域生源流失,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领导班子及教师管理水平,促进优秀人才成长,防止学校优秀人才流失;按照县域高中师资配备相关要求,加大学校教师补充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待遇,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改善办学薄弱环节。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改善普通高中育人环境,实施高中学校提质改造工程,提升校舍、教学设备、信息化装备校园文化及绿化美化等条件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提教育教学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鼓励普通高中探索特色化、多样化人才培养实践,开设满足不同潜质和志趣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大力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应用,落实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学生发展指导等相关政策充分利用县域资源加强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

三、主要措施

(八)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全面贯彻各级部门有关要求,强化招生管理落实属地招生明确学校特色方向、招生数量和相应的招生办法,持续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促进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九)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

1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课程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三年各学科课程,确保开足开齐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各类课程

2认真做好课程实施。积极组织全体教师分年度、分层次、分年级、分学科参加各类培训充分发挥教研中心专业力量,加强对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研究,积极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和评价方式,认真做好课程实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

3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精准补充普通高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不得挤占高中教职工编制,严禁各部门借用高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县高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高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健全教师激励机制。按照自治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高、中、初级教师岗位比例设置3:4:3的要求,合理设置中高级教师岗位建立衡水中学尉犁分校500万元绩效考核机制,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绩效发放向班主任、教学成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教师待遇,提高教师满足感、幸福感,提升教育质量

十一提高学校教师能力素质

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思想政治学习,深化四史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五观,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项目必修内容。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加大师德师风失范典型案例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6加大教师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学校班子成员及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特别是2023年秋季开学前完成所有年级各学科教师全员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工作,将培训课时据实计入教师全员培训学时;制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常态化、经常性教研活动;组织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形成可推广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教育。

7加强专职教研队伍。教育部门要配齐配足普通高中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主动深入学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加大教研队伍学习培训力度,为促进学校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与服务。

十二实施学校托管帮扶工程

8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借助国家援疆政策,继续增进与河北衡水中学联合办学关系,开展选派管理人员的托管帮扶工作,努力使学校各项工作得到支持,加快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持续运用组团式对口援疆政策,借助援疆传帮带作用提升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及教育教学质量

十三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

9着力改善办学条件。贯彻落实国家最新修订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继续实施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切实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要求,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

10实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建设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以县为主、多方筹措,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援疆省市、企业援助等方式,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2025如期完成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科学研判在校学生增长变化趋势,提前谋划学校布局。

11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的辅助作用,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音、正字的功能,加大先进资源技术的引进力度,进一步完善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保障体系,持续推动资源应用巩固提高应用效果,加快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更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持续助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

12做到语言文字达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

十四提高经费投入水平

13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统筹用好援疆资金,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切实发挥好援疆资金效益。要优先解决普通高中发展学位缺口,特别是扎实做好新高考改革各项基础条件储备工作,积极发挥对口援疆省市作用,赴内地相关省市学校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提升投入质效。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4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在每生每年1000元的基准定额基础上,建立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保障,确保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足额拨付到校。

15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作为事业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统筹用于办学支出。免学费资金专款专用,继续用于原学费支出事项。

四、组织领导

十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在县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作为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解决普通高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完善普通高中办学管理体制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整体协调发展。

(十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把普通高中发展纳入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县教科局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财政做好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支持普通高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学校建设用地需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科局等部门指导学校贯彻执行好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十七)强化督导考核评价。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情况作为评价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费和住宿费返还、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配合做好国家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建立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强化问责。

(十八)大力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深入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要及时总结宣传普通高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大力营造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发展方向类清单

2.限制类负面清单

附件1

发展方向类清单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县内高中应在本县城内招生。县内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由州教育局依据县市申请,统筹调配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县域招生计划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比例,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再进行招生,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

(一)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相关规定,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高中教师,优化教师配备,着力解决高中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

(二)2023年秋季开学前完成高中所有年级各学科教师新课程新教材培训工作,培训时长据实计入教师全员培训学时;

(三)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支持教师开展课题研究、总结教学经验,形成可推广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

(四)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师德教育。

三、关于学校规划建设

统筹指导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330日前报州教育局备案。

四、关于教学组织管理

(一)2022年秋季学期在高中一、二年级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的基础上2023年秋季学期高中所有年级均实施新程,使用新教材;

(二)加强高中党的建设,选配强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极性创造性;

(三)加大对高中发展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




附件2

限制类负面清单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原则上不跨区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二)坚决做到九个严禁

(三)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二、关于教师队伍建设

(一)不得挤占高中教职工编制,严禁借用高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

(二)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高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三、关于经费使用管理

(一)各地不得将学校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不得以各种形式挤占、截留、平调、挪用;

(二)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和免学费资金不得抵顶地方财政应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三)严格学校建设经费管理,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

(四)严禁随意撤并县中,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

四、关于教学组织管理

(一)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得给县中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高考升学率考核评价学校和校长、教师;

(二)严禁炒作高考升学率和高考状元。

尉犁县贯彻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

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尉犁县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特殊教育发展机制促进特殊教育内涵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坚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结合,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强特殊教育统筹规划和条件保障,加大政策、资金、项目向特殊教育倾斜力度,在普惠政策基础上给予特别扶持,补齐发展短板。

——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根据我县经济发展、人口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推进县域内特殊教育改革发展。针对不同类别、程度和年龄残疾儿童青少年的需要,科学评估、规范认定、合理安置、分类施教。

——坚持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切实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权利,做到有教无类,促进他们共享发展成果,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

——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尊重残疾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坚持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让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普通儿童青少年在融合环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

(三)主要目标。2025年,本县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

——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100%,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评估安置更加科学适宜,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

——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不断完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

二、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四)持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做好招生入学登记工作。以各中小学校为单位,健全对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每年2月、8月,由县教科局牵头,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民政、卫健、妇联、残联组织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及其监护人开展入学登记工作,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底数。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民政局卫健委,县妇联、残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一人一案”落实教育安置。完善尉犁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吸纳更多专业人员参与工作,着力提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评估认定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将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作为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重点工作对象,利用教育、民政、卫健、残联等信息数据加强监测。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民政局、卫健委,县残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健全送教上门服务制度。严格控制送教上门比例,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贯彻落实送教上门工作有关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标准,定期复评、科学认定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结合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与康复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保障送教上门课时,尊重个体差异,科学实施送教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民政局、卫健委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4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就近就便入园随班就读。鼓励普通幼儿园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做好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衔接服务。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民政局、残联各级各类幼儿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着力发展职业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持续推动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到巴州特殊教育学校接受规范的职业教育,探索建设面向不同类别残疾学生的专业,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残疾人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提高就业创业技能和信心。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教科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六)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

6大力推动普特融合办学。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室)和普通学校(幼儿园)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加强校际资源共享与整合,发挥不同学校优势,推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稳步推进融合教学改革。深入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改革,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落实教育部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融合教育教学指南,全面使用部编版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新教材。落实教育部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启动融合教育实验建设,进一步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促进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的发展。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着力强化融合教育评估。积极创建融合教育示范县、示范校,积极开展特殊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和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持续推进特殊教育综合改革,落实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相融合

9建立普职融合办学机制。支持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专业的特殊教育学校职教班、职业学校特教班进行结对帮扶共建,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推进书证融通教学改革。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推进教学内容与职业考证内容、职业岗位要求相融合,增强残疾学生培养的灵活性、适应性、针对性。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残疾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对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人社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相融合

12推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相融合。推进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协同联动,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民政局、卫健委,县残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3推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相融合。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和成长数据互通共享。引进、开发特殊教育数化课程教学资源,推进特殊教育信息化转段升级,扩大优质资源的精准覆盖面。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提升支撑能力,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九)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14.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用好现有2间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以中小学为单位,努力争取中央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统筹规划在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幼儿园、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至少设立一间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招收残疾学生不足5人的普通学校,由教科局统筹规划资源教室布局和资源教师配备,辐射片区所有随班就读残疾学生。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用好现有的尉犁县第八小学、第一中学资源教室,2023年年底前建设好尉犁县第一小学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加强设备配备和无障碍改造。支持县一小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县一中和县八小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负责送教上门学校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落实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要求,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17落实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以上,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坚持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加大财政经费支持。在用好自治区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改善办学条件、向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同时,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落实自治区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等政策。严格落实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

牵头部门:县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民政局、财政局,县残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争取社会力量扶残助学。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牵头部门:县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民政局,县残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20加大特教教师培训力度。在自治州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中拓展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类别和项目,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落实自治州新一轮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对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送教上门学校的校长(书记)和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健全特教教师补充机制。落实教师资格考试中含有特殊教育相关内容要求。严格执行自治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完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送教上门学校的编制标准,配备满足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康复训练需求的教师、特殊教育教研员、康复训练和生活辅导人员。

牵头部门:教科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2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将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体系并给予适当倾斜。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津贴补贴等。

牵头部门:教科局、人社局

责任部门:各中小学校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将办好特殊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县教科局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教育教学;发改委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政局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配合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教育有关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县人社局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县卫健委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县残联要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有关信息,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配合做好招生入学、康复训练、送教上门等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与科研、医疗、康复等机构协同的专业支撑工作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四)强化督导评估。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重要内容,并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县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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