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尉犁县政府网(http://www.yuli.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尉犁县孔雀路299号党政办公大楼328室;邮编:841500;联系电话:0996-4022135;电子邮箱:zfb@yuli.gov.cn)。
2022年,尉犁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自治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取得较好成效。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工作要点,结合实际下发《尉犁县贯彻落实〈2022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分解方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依法推进政府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2.做好政策发布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案议案答复、政务会议公开、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更新,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级栏目共发布信息3168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各子栏更新公开信息788条。公开政策文件8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文件起草部门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全力落实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文件相关联,进一步提升解读效果。
3.政务新媒体“幸福尉犁”微博转载发布信息868条,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安全。积极开展政民互动,做到有问必复,及时互动回应。监管县域内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内容安全等,下发有关政务新媒体备案、认证、更新、管理等要求工作提示2次,开展日常人工巡查、及时反馈、有效监管,更好发挥政务新媒体作为发布政务信息、沟通民意、创新服务的主渠道作用。
4.常态化做好“州(县)长信箱”转办、促办、盯办、督办,做到群众反映频次高、社会关注度高、解决难度大的诉求及时汇报,其他一般诉求能解决的当即解决,能一个部门解决尽量不多头转办,落实回访督办机制,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效果,做到回应无错敏词、表述规范、表达清楚,体现政府亲和力、公信力和权威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提高群众对政府办理群众事项的满意度。2022年,政府网站共收到县长信箱122件,办理答复122件,公开答复55件,答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答复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在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公布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明确申请范围、渠道、方式等。2022年,按照《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办理来自邮件、电话、县长信箱等渠道的信息公开申请7条,其中依申请公开6条,依申请依相关规定不予公开并作解释说明1条,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回复,回复率100%。受理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上级政务服务部门、网信部门要求及工作部署,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应急演练、自检自查,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促进政府网站内容管理规范化,履行审校职责、程序、规范、制度等,落实“三审三校”,对所发布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切实保障好上网发布信息内容导向正确、内容正确,保障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网上互动和网上办事的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的服务效能。
(四)稳步推进平台建设
1.按照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部署,完成网站迁移,实现平台、渠道、服务、管理“四个集约化”。围绕“信息公开、网上互动和在线办事”的三大宗旨,推动尉犁县政府网站进一步改进设计、完善栏目,充实内容,做好保障,加大宣传力度,抓好网站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转载、刊发专题报道,重点反映尉犁改革发展稳定新亮点、新成效,积极做好重要节点的宣传引导、氛围营造工作;以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开展网上便民服务,特别是在服务城乡公众、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充分发挥网站作用。尉犁县政府门户网站在2022年迁移改版的基础上,保障依目录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积极提升网上互动的活跃度;整合在线办事服务资源,补充完善政府网站办事事项。
2.推进、指导、监督政务新媒体工作。坚持“谁开办、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原则,管理好自办“幸福尉犁”微博,监管好县域内已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平台,指导监督并受理新申请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工作,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功能。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常态化开展组织保障、内容规范、安全管理等为主的巡检工作。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推进、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履行政府新媒体监管责任。明确各乡镇、部门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日常联络员、各办公室为本级政务公开机构,切实将责任“压实到岗、传导至人、落实到位”。开展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和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督查、统计、通报制度,调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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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4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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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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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44 |
||
行政强制 |
3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77.76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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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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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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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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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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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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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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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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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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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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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尉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一是公开信息质效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信息内容多注重静态信息,过程性动态信息公开不够,公开渠道不宽。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与宣传、网信联动还不够,依托政务新媒体开展政民互动、政策解读作用发挥不明显。审查制度还不健全,监管责任履行还不到位。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因人员调整和变动,政务公开、技术运维人员专业知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协调各方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自查自检水平还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尉犁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密级审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做好动态信息的分类,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做到政策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贴近性。重点对照“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完善目录编制,强化监督指导,有序有效推进各领域信息公开。
(二)持续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落实好政务新媒体备案、审查、日常巡查、内容监督、舆情监控等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以及宣传、网信部门的对接,推动本级和行业部门所属政务新媒体自查自检自律,有效避免不规范表述等问题,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并根据职能,运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策信息、解读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上下、左右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协调发布、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尉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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