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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13:52 来源: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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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全文在尉犁县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尉犁县文旅局执法科联系(地址:尉犁县团结东路35号;邮编:841500;联系电话:0996-4022275 传真:0996-402227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和尉犁县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文旅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主要依托尉犁县政府网主动公开本领域政府信息52条,其中文化机构信息5条,文旅部门信息25条,公共服务信息10条,旅游服务信息12条,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7项。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照尉犁县依申请公开指南中的规范流程,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保障邮件、信函、当面提交等申请渠道畅通,确保对于涉及我单位的信息公开申请严格依法依规、按流程办理答复,避免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全流程管理”,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件,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保存)、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和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主动认领尉犁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栏目,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配合县电子政务和大数据中心做好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做到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

根据区、州、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制局内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处室、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明确政务公开联络员,监督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并及时督促提醒。同时,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统筹负责,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牵头,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机制,做到层层审核,层层把关,落实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与保密审查工作紧密结合,在公文和信息签发时明确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政务公开前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经局领导批准公开的信息规范登记审查结果,确保政务公开过程规范严谨、台账完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阶段性的评估和自查不够充分,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二是文化旅游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全面性、及时性还不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够稳定和专业,对本领域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全过程公开缺乏全面理解和深度践行。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整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日常评估和半年、年度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将日常监管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照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高度重视县政府办推送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查整改,立行立改。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信息收集力度,加大有关政策信息、服务指南、机构信息、活动预告、文化服务平台建设、景区景点线路服务信息、文化旅游领域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本领域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将进一步强化联络员工作机制,组织对《条例》和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深度学习和贯彻,提高政策服务创新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尉犁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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