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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犁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16:44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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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尉犁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尉犁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落实自治州党委关于“统计基础能力建设年”有关要求,加强经济运行研判分析和组织协调,完善部门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抓经济工作的统筹力、组织力、执行力,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统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业、城建、商贸、国资、文旅、交通、财税、金融、就业等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乡镇、管委会,县委编办,县发改委、教科局、商工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医保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尉犁县支行,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尉犁县供电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兼任,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和联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科级领导作为联络员。

联席会议下设1个综合工作组和农业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规上工业、商贸及招商引资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固定资产投资和财税金融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建筑业和交通物流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文旅产业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就业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等7个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1.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统计口径和方法,提升统计服务功能,加强统计监督工作。

2.着眼应统尽统,评估分析经济指标数据和部门各项统计数据,加强部门之间统计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推进及时入统。

3.定期研判预警经济运行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短板弱项,及时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进度,研究制定阶段性措施并盯办落实。

4.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综合工作组

组长:刘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瑞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发改委、商工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排名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1)研究涉及数据统计的重点问题,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2)统筹组织协调各专项统计工作组工作,督办县委、县人民政府经济指标有关要求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保障依法入统、应统尽统。

(3)定期综合分析全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研判经济运行总体形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短板,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4)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督办问题整改,盯办各项措施落实。

2.农业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组长:郭强 副县长

副组长:亚森·克依木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林草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

(1)评估分析一产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涉农项目投资建设等指标数据和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可入统点,认真查找未入统问题,推进及时入统。

(2)定期分析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研判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3)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督办问题整改,盯办各项措施落实。

(4)协调解决涉农业农村经济、乡村振兴、住户调查等相关重点问题。

3.规上工业、商贸及招商引资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组长:周艳强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党爱玲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商工局(招商专班)、发改委、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尉犁县供电公司

(1)评估分析规上工业增加值、升规入统、工业项目投资建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区外到位资金等指标数据和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可入统点,认真查找未统问题,推进及时入统。

(2)定期分析全县规上工业经济、消费市场和招商引资运行情况,研判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商贸和招商引资运行分析报告。

(3)定期梳理汇总我县主要工业品价格变动信息并做必要分析。

(4)研究推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发展;谋划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5)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督办问题整改,盯办各项措施落实。

(6)协调解决涉工业企业要素保障、生产经营、商贸发展及招商引资等有关重点问题。

4.固定资产投资和财税金融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组长:刘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魏征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党组副书记、主任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固定资产牵头单位)、财政局(财税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尉犁县支行(金融牵头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统计局

(1)评估分析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支出、地方政府债券、法定债务率、隐性债务率、各项存贷款余额、存贷比等指标数据和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可入统点,认真查找未统问题,推进及时入统。

(2)定期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金融业运行情况,研判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固投、财收和金融业运行分析报告。

(3)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督办问题整改,盯办各项措施落实。

(4)研究谋划推进“三个一批”项目、重大项目、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前期、开工、投资建设工作;推进隐性债务化解、中小企业账款清欠、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等有关重点工作。

5.建筑业和交通物流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组长:刘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守伟 副县长

副组长:黄印 县住建局 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县住建局(建筑业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公路交通牵头单位)、商工局(物流牵头单位)、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

(1)评估分析建筑业增加值、城建基础设施和房地产投资建设、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商品房销售、铁路公路航空运输等指标数据和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可入统点,认真查找未统问题,推进及时入统。

(2)定期分析全县建筑业和交通物流运行情况,研判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建筑业和交通物流运行分析报告。

(3)研究推进资质以上建筑和房地产企业培育发展。

(4)协调解决涉建筑业和交通物流业发展等有关重点问题。

6.文旅产业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组长:刘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娟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文体广旅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评估分析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总收入、文旅项目投资建设等指标数据和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可入统点,认真查找未统问题,推进及时入统。

(2)定期分析旅游业运行情况,研判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旅游业运行分析报告。

(3)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督办问题整改,盯办各项措施落实。

(4)协调解决涉旅游业发展等有关重点问题。

7.就业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组长:张守伟 副县长

副组长:宋旭浩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教科局、统计局,各乡镇、管委会

(1)评估分析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调查失业率等指标数据和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可入统点,认真查找未统问题,推进及时入统。

(2)定期分析就业工作情况,研判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就业状况分析报告。

(3)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督办问题整改,盯办各项措施落实。

(4)研究推进促进城乡就业、企业和项目招工组织、劳动力技能培训等工作;研究住户调查工作;协调解决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有关重点工作。

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重点指标专项统计工作组

组长:刘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瑞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员单位:县统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乡村振兴局、林草局、财政局、商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1)评估分析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数据和部门相关统计数据,全面梳理汇总可入统点,认真查找未统问题,推进及时入统。

(2)每季度分析城乡居民收入情况,研判发展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交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报告。

(3)调度相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存在问题,督办问题整改,盯办各项措施落实。

(4)协调解决涉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有关重点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成员单位由与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具有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工作职能、共享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重要指标考核和统计监测评价任务的有关单位、部门组成。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综合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指导和管理部门统计工作,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联系成员单位、收集整理成员单位统计数据等工作。重点关注全县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提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及重大项目统计资料。重点关注全县经济总量及其发展速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总量及其发展速度、重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全社会节能减排政策及有关管理工作等情况。负责粮食系统企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县商工局:负责提供工业生产运行情况、工业生产要素保障情况、工业节能政策及节能管理工作、通讯业务、铁路运输情况、非公经济发展、园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等统计资料。重点关注工业企业用电量、工业企业能耗和工业企业生产情况。负责全县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的培育、申报引导工作,协助做好工业“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提供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负责提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流通、成品油销售、对外贸易、电子商务情况及招商引资项目名单、规模、进展情况等相关统计资料;负责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电子商务平台“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全县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支出(支出明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数据,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各乡镇(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辖区的各项普查、调查,及农业统计报表工作,履行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社区)统计工作。

县委编办:负责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名录的登记、变更和注销统计资料。

县教科局:负责提供教育资源、科技事业、文化产业、服务业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负责督促本系统规上学校每月及时上报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统计资料。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口变动、机动车辆变动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城镇低保标准和人数、社会福利业、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统计资料。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基本单位名录的登记、变更和注销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资料。协助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劳务输出情况、农民工组织培训及中介机构数量、外出打工情况、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城镇登记失业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离退休人员离退金发放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自然资源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负责提供生态环境监测和节能减排等相关生态环境治理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县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中介企业名录,提供房地产、建筑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相关统计资料,重点关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待售面积等重要指标。负责建筑业企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房地产和建筑业“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提供公路建设、交通运输节能政策及节能工作管理、公路客货运周转量及交通服务业等统计资料;负责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等统计调查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等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数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社会用水效能控制、用水总量控制及服务业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设施农业、农业机械拥有量、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及服务业、水产生产情况及渔业产值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负责提供畜牧业生产及畜产品产量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文旅局:负责提供文化体育产业、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及服务业、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统计调查,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重点关注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增加值增速。负责旅行社和旅游景区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提供卫生机构数、床位数、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支出经费、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负责督促本系统规上医疗机构每月及时上报资产负债和收支情况统计资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基本单位名录的登记、变更和注销资料,提供工商登记企业个数、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等统计资料,配合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县医保局:负责提供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支出情况等统计资料。

县林草局:负责提供林业生产情况、木材采伐、干鲜果品生产情况,育苗面积、造林面积(经济林以外)、零星植树、未成林和成林抚育面积、更新造林面积的生产活动的每亩成本等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负责提供缴税单位税务登记变动、税收完成情况统计资料。配合做好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重点关注各行业增值税及发展速度。

中国人民银行尉犁县支行:负责提供全县金融业运行情况统计资料。重点关注金融业增加值、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和保费收入等与GDP核算相关指标。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尉犁县供电公司:负责提供全县电力统计资料,及本系统负责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等统计资料。重点关注工业用电量及其发展速度,负责电力系统企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电力“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尉犁县分公司:负责提供全县邮政快递运输业运行情况统计资料,重点关注快递企业相关指标,做好快递企业限上单位的培育、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快递“四上”企业入库申报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25号前召开,也可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和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根据精文减会要求,原则上实行“一会制”统一召开,重在通报情况,查找问题,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各专项组也可依据工作需要单独召开。

(二)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主要对各部门重要经济指标季度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预警;对部门数据质量进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召集,并确定议题和开会时间,也可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指定其他人员召集,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或牵头单位通知,涉及议题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和业务人员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及时收集本部门所负责的统计信息,按要求准备会议材料。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于会前请假并指定其他负责人参会。

(五)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权属抓好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六)各牵头单位履行牵头责任,协助组长协调推进组内事务,并于每月25日前形成相关报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管理职能和应承担的统计工作任务,认真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及所属机构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二)严格把关。各成员单位在参加联席会议时,要对本部门本行业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趋势性把握。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前,必须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与全县主要经济指标之间的协调与匹配。对于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部门统计资料,各部门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应按要求报送政府统计部门。各部门引用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的行业统计数据,应与政府统计部门核准的统计数据一致,未经政府统计部门审核认可,不得对外发布。

(三)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确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和工作联络。同时,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主动向联席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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