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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发布日期:2023-09-15 11:40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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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可代参保人员向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人员为个人账户余额)

1.离退休人员死亡的;

2.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

3.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三、办理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申领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申报表;

5.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提供定居国护照。

四、办理方式

柜台办理

五、办理时限

受理单位经办人员递交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待遇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结果送达

办结告知

七、收费依据及缴费标准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夏季)、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冬季)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尉犁县社会保险中心二楼大厅综合柜台3号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

尉犁县社会保险中心二楼大厅,咨询电话:0996-40249370996-4023462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

0996-402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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