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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08-15 17:21 来源:尉犁县自然资源局机构名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建设东路52号 邮政编码:8415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6—4021774 负责人: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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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建设东路52

邮政编码:841500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联系方式:09964021774

负责人:冉飞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尉犁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尉犁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土地、草场等纠纷的配套政策。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裁定尉犁县内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尉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尉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并拟订尉犁县有关政策,合理配置尉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尉犁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尉犁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尉犁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尉犁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尉犁县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尉犁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尉犁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尉犁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尉犁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尉犁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尉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尉犁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拟订和实施尉犁县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并牵头拟订和实施尉犁县有关规定,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尉犁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尉犁县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尉犁县地质工作。编制尉犁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尉犁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尉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尉犁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尉犁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尉犁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负责尉犁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尉犁县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尉犁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尉犁县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尉犁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尉犁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尉犁县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尉犁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尉犁县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参与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尉犁县委、尉犁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统一管理和协调尉犁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纪检、执法监察、信访、会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培训和人事调整等工作。承担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治安综合治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各类档案的接收、立卷、归档、管理,各类史志编纂工作;承担财务部门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账务往来等财务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政务督办、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政策法规解释等工作。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办法。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履行矿业权管理、矿政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职责;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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