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尉犁县自然资源局对新疆精正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事务所编制的《关于信源301-2井、303-1井、501井、502井、503井探井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的“复垦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尉犁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996—4026049
附件1:信源301-2、303-1、501、502、503井复垦方案表
尉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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