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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01 19: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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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办计〔2023〕58号)文件要求,现将尉犁县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扶持对象及规模

(一)扶持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扶持全自治区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个补助25万元。承担项目的示范社应规范执行20231月起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

(二)扶持全区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扶持全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每个补助8万元。承担项目的示范家庭农场应纳入全国家庭农场管理名录系统,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种养殖达到一定规模,有生产经营场所,实行财务核算管理,应用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

二、扶持内容

1.建设改善生产设施。重点支持产地供应链仓建设,优先支持开展晾晒、分级、初加工、包装、仓储、冷链、物流和电子商务建设,改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设施条件,升级技术装备,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2.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建设等,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拓展营销渠道,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进和推广新品种,采用先进的科技和生产手段,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应用。

3.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以特色种养业为依托,开展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并联合餐饮、民族手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典型。

4.购买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委托专业机构人员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制度建设、技术指导、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量认证、信息统计、年报公示等服务,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内部管理能力。

三、相关要求

请符合扶持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及时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地址:尉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四楼农经管理局

联系电话:0996-4022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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