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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20:36 来源: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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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2023年,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向企事业单位及群众广泛宣传和普及国家法律法规。现将我分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责任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由分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列为分局分党组主要负责人职责,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确定普法工作专干,根据实际情况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单位经费预算中。二是强化责任。研究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宣传清单等,进一步明确了我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正常有序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做到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一是落实学法制度,树牢法治观念。制定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强国”平台、新疆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党内法规等内容,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2023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党支部学习学法37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3次,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治课2次。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干部执法能力。按照学法计划,把学法普法任务与政治理论、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执法人员积极参与,重点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业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办事能力11名干部职工完成2023年“法宣在线”学习任务,全员完成干部网络学院学习任务,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28次,积极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三是做到学以致用,将所学法律法规用于日常监管执法、企业指导帮扶及下基层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

(三)认真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推进全民学法守法。

一是成立普法宣传队伍,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联合尉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县安达广场以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尉犁县2023年六五环境日暨环境宣传月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展出以低碳减排、节能环保、绿色生活等为内容的大型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图册、手袋、口罩、帽子等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近1000人次;同时各单位、学校将环境日主题、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标语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在电视广播等媒介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巴州版《让中国更美丽》《大美巴州》视频及《环保人之歌》主题歌,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有力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切实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坚持利用“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团结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点时段节点,积极参加县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机关后勤中心、发改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宣讲、接受群众问询等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禁毒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坚持执法和指导帮扶并重,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和职工面对面普法。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工作的同时,向监管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宣讲环境安全、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全过程。四是通过走访入户及开展民族团结一家联谊活动,持续向各族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受教育群众1700余人。

(四)加强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一是落实以案释法。将普法融入日常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并及时报送典型案例。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网站的宣传影响力,先后在尉犁零距离、巴州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简报45条,及时在尉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及政策文件,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及相关知识,行政许可受理前及审批前公示信息,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等内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一线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我局将通过采取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别是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教育能力。二是法人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创新不足,富有特色的活动不多,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学习方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干部树立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普法理念、方式方法,在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多形式多渠道持续深入企事业单位和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企业、基层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县分局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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