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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住建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2 13:16 来源: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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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依法治理责仼

坚持党组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住建行业普法工作作为行业重点来抓。

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普法工作。

二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将普法工作列入局党组对下属单位、各科室目标管理内容进行考核,做到普法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依托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宣在线、尉犁零距离等学习途径,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提升依法治理理论素养和法治意识。2023年共组织学习6次。

二是注重专业业务法律法规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进行学习,2023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11余次,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治理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工作,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会议等方式,加强年轻执法队伍培养,新报考执法证考试6人。同时利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参加考试4次;机关内部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及法律测试5次,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法规水平,增强企业依法依规开展行业生产经营意识。

三、营造宣传氛围,开展普法实践活动

(一)注重教育与治理相结合。认真开展住建领域普法工作,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广泛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住建行业宣传日等特殊时段和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传统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作用,扩大法治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注重运用手机微信、网站等现代媒体手段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完善互联网宣传平台,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对象,开展法治培训。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依法行政学习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针对新颁布的与住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培训,促进法律法规顺利贯彻实施。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专题法治培训。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教学等现代技术手段,丰富培训内容。

四、存在的问题

我局普法规划正在逐步落实,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各项普法宣传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但由于各种条件和人员所限,在宣传方式、宣传工具、宣传途径上缺乏创新,但主要还是停留在传统学习和宣传方式上。在思想上,也还存在实用主义的认识,与自己有关的法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少学。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我局将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补齐短板,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一)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充分运用好年轻干部这一活力点和载体,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活动,以此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治理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服务对象宣传指导,加快普法阵地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普法工作。

(三)继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全面落实无纸化学法考法,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做好年度执法证件的取证换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依法治理,规范依法治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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