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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卫健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评议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5:38 来源:尉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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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关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对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评议标准开展自查评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评议情况:建立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涉及本部门相关普法宣传节点时,要通过多种普法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制定普法工作方案、制定本系统年度普法计划方案。

二、开展学法用法

评议情况:建立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按照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内讲一次法治课,主要负责人定期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活动。已参加40余次,90余人次参会。定期组织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考试,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规章纳入集中学习计划中,每周开展学习,本年度累计开展法律法规方面集中学习10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中。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评议情况:通过将主要领导纳入普法讲师团,对辖管医疗单位开展普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等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对“民法典”宣传,一方面对委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另一方面对辖管医疗单位开展日常普法宣传。按照普法宣传清单深入宣传与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开展集中学习,“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中开展对困难家庭、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的入户释法。

四、创新普法形式

评议情况: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每月向司法局报送一起普法宣传信息。每年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卫生监督检测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

尉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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