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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3-08-22 1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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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尉犁县税务局

办公地址:尉犁县建设东路7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6:00-19:30(工作日)

联系方式:电话:4022721

负责人:齐登巴特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巴州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承办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税务部门及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调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税收宣传、会务管理、来信来访、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实施预决算管理、基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财务内控管理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落实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法制股:承担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三)税政股:组织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各税种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五)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实施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

(七)税源管理股实施本辖区重点税源和重点项目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八)风险管理股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质量控制、分析应用、共享交换及税务云管理等事项与分析应用。

(九)组织人事股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数字人事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组织开展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筹本单位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

(十一)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事业单位

(十二)信息中心:承担本级信息资产实物管理和保障工作;承担各类信息系统的安装、配置工作;组织实施本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派出机构

(十三)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设立登记、信息采集、变更、注销和跨区域涉税事项等登记认定事项;各类税收资格、身份、税收优惠和特定事项;发票以及税控设备的发行、变更、注销等事项;发票、票证的实物管理;征收方式认定的受理;各税种、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的申报征收工作。

(十四)城区税务所:承担管辖区域内税收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担本辖区一般税源的合并、分立、破产、注销等终止生产经营中的税费清算工作;承办纳税信用评价、纳税辅导工作;承担税收资料调查和减免税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承担本部门职责涉及的违法违章处理;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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