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单位、乡镇公开 / 各乡镇 / 团结镇

做好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

发布日期:2023-12-04 12:08 来源:团结镇
打印 字体:【

一、异地就医备案类别

(一)异地安置人员: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主要指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自治区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①异地转诊就医人员; ②因工作、学习、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③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人员)。

二、待遇享受

(一)异地安置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备案人员6个月内不允许取消备案,按照材料制备案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医保待遇;按照承诺制备案人员只享受备案地医保待遇,待补齐材料后(自备案之日起2个月内)享受双向待遇。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二)转诊转院人员:备案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允许多次结算,可自行申请撤销。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可在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结算,就医地门诊、门诊慢特病执行参保地政策,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政策下降5%执行,起付线为职工900元,居民600元。

(三)急诊住院人员:因患急性疾病在异地住院治疗人员,由就医地医院进行急诊住院备案。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政策下降5%执行,起付线为职工900元,居民600元。

(四)外伤住院人员:不存在第三方责任人因外伤性疾病异地住院治疗人员,由就医地医院进行外伤住院备案。住院报销比例依据参保地政策执行,起付线为职工900元,居民600元。

(五)临时外出人员:未办理任何异地备案手续自行前往巴州以外的定点医院就医人员,可申请临时备案,备案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允许多次结算,可自行申请撤销。住院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政策下降20%,起付线为职工900元,居民600元。门诊、门诊慢特病执行参保地政策。

三、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手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电脑端网站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流程:

1.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平台并关注,点击“我的”,在登录页面首先选择“立即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后填写真实有效信息,选择“同意并阅读《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立即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统筹区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2.点击服务,点击业务办理模块的异地就医备案登记,阅读备案告知书后选择“已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异地就医登记申请页面。

3.根据需要选择为本人备案或为他人备案后。

4.完善备案人信息:参保地、就医地、安置区类型、开始日期。

5.完善备案类型:①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自治区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②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选择异地转诊就医人员或因工作、学习、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含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外出就医人员)。

6.材料上传: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上传“户口簿首页”,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上传居住证明。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上传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或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④异地转诊人员,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的证明材料。⑤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个人承诺办理,阅读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7.点击提交备案,等待审核结果(2-3个工作日即审核完毕)。

8.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在新疆医保服务平台业务办理页面,选择终止异地就医备案,根据提示填写备案终止日期并提交,等待审核即可。

(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