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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镇2023年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自查自评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2023-12-04 17:06 来源:兴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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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履职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和文化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全面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高举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的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深入推进平安兴平镇、法治兴平镇。

二、完善工作情况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1.坚持镇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明确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普法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普法领导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等,确保普法工作有目标、有责任、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二)开展学法用法。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法治建设骨干培训。各村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纲要》宣讲活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各类普法阵地深入宣传、广泛传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切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4.镇党委书记2次主持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启动会,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和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5.20231月份以来,镇级党政领导干部及干部、镇司法所、民警、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第一书记、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每月9日、19日、2916点开展的"逢九必讲"(20场/685次)和自治州开展的"同上一堂"法治培训(22场/496次)。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意识,有效地避免了滥用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6.有效结合远程教育、法宣在线学习平台,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7.详细制定镇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必学项目,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按照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党政班子成员领学,牢固树立党政班子成员法律意识。

8.不断提高镇村两级党员干部法治思想认识。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全镇干部开展政治学习,由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提前备课,轮流主持,带领全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9.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并发挥作用,加强了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方式方法,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宣传4次,重点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物权、合同等贴近生活的内容,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我镇共设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含调解室),人民调解员41人,镇政府和各村均设立有人民调解室。在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民警的基础上,让司法所干部全部下沉到各村开展工作,与警务室民警、村委会成员组成调解委员会,立足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系统。

10.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

11.我镇结合职能至少建立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全年开展在节庆日、法律实施日组织开展法治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和征文、书画等各类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2.落实"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方案要求,推进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建立普法讲师团(志愿者),并充分发挥作用。

13.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是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保证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宪法、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活动12场,参加1028人次。

14.5"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5."访惠聚"驻村、"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中开展对困难家庭、重点人员、特殊群体的入户释法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传播法治正能量,丰富农牧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兴平镇结合民族团结一家亲入户走访和日常走访工作,常态化开展"零距离"法律宣传。下沉走访干部聚焦农牧民群众关切问题,聚焦劳动争议、严防非法集资、网络诈骗、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多方面法律知识,使法律真真正正走到农牧民群众身边,走进农牧民群众心里,进一步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培养其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和能力。

(四)创新普法形式

16.用好媒体平台。依托微信群、微信、抖音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转发推送中国普法等平台关于普法宣传、学法答题等信息,打造网上学法普法平台。

17.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执法权。加强对我镇安监站、林业站、国土资源所等单位的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法意识,有效地避免了滥用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不作为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因行政违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兴平镇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基础比较薄弱。

二是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镇、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措施不多,运用法治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法治宣传需进一步加强。部分群众,特别是流动人口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全民学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四是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需提升。干部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没有按时参加"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

五是落实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制度。镇干部没有按时参加"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法考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细化、实化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具体举措,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八五"普法,定期组织开展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着力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推进法治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提高法治服务水平。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响"老房调解室"品牌,及时高效化解群众信访难题和矛盾纠纷。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干部法治学习,用好法宣在线学习平台,引导镇村两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等基本法治理念。

尉犁县兴平镇人民政府    

2023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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