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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镇2023年度述法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2 19:01 来源:兴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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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阿迪力·马木提

根据工作要求,现述法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持续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督察机制。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措施和县委李中华书记作出“举一反三,抓好自查整改”批示,根据领导批示精神,制定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全年听取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2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评价机制和督查约谈机制。

(二)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部门专项培训。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对政府决策和项目合同先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后再签约,严格履行政府政务公开公示制度。二是全年对镇内站所干部培训18次,严格履行规范性程序,重大决策申请上报在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测评。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是健全镇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做到突发事件有预防和妥善处置性。二是每月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三是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和处置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把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努力形成干部心中尊法、自主学法、办事依法、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邀请专业人员对镇内工作人员业务涉及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通过以案释法、邀请县专业法律人员下村入户等方式进行授课,提高学习效果。不断拓展干部学法内容,将掌握和运用《民法典》等民商法作为干部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

三是发挥网格员、信息员的发现上报职责,及时掌握、化解辖区群众涉法涉纠纷事件,将法治文明工作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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