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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古勒巴格乡“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8 15:46 来源:古勒巴格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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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尉犁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尉犁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具体措施〉》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推进我乡普法工作开展,现对“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一)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履行普法职责。坚持乡党委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普法工作职责,调整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和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办站所中心主任及各村第一书记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形成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长效普法工作机制。

(二)落实责任分工。为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普法责任及新法新规,我有效结合工作职能,创新普法方式,明确工作分工,细化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同时,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确保有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尉犁县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具体措施〉》制定古勒巴格乡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对照普法责任清单目录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将普法融入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增强普法的有效性、持续性。

(四)加强工作规划部署,明确普法工作重点。制定《古勒巴格乡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古勒巴格乡2023 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清单》明确普法重点任务,结合工作职责和特殊时间节点,利用以案释法、法治讲堂等普法宣传形式,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营造“群众理解、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环境与氛围,进一步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营造辖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开展学法用法

(一)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集中开展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制定古勒巴格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开展领导年终述职述法工作,切实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二)以考代学。依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教育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干部学法的自觉性、针对性、时效性。按照县普法办统一部署,每年组织67名干部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网络学习和考试,年内课时达标率、合格率100%

(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主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诉讼、复议、合同签订等涉法事务提供全过程的法律保障,有效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村突出特色,因地制宜设计适合本村的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利用现有石榴籽服务站、妇女之家等阵地设施,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空间,法治文化内涵,将法治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进一步建设完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一)配强普法队伍。依托一村一法官、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志愿者和乡村基层干部等力量,成立普法宣讲员队伍,充分发挥宣讲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用心、用情、用力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以机关、乡村、学校、景区为重点,邀请公益律师进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为政府机关干部学法提供条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托“一村一法官”“一村一法律顾问”,在农村开展妇女维权、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电信诈骗等农民最关心的生活保障等热点问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释法普法;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法治讲座形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在旅游高峰期,集中开展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防范电信诈骗等宣传,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提示全民法律素养。

(三)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群众普及了婚姻家庭、电信诈骗、“直播打赏”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到一“典”就通。

(四)加大重大节点普法力度。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日、“3·15”消费者维权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通过悬挂横幅、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法律咨询解答、LED屏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安全、食品安全、禁毒、反邪教、打击传销、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类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村开展法律服务15次,举办法治讲座7场,受教育群众达51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6件,服务人数56人次。举办普法宣传7余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00余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创新普法形式

(一)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选择司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利用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法治大讲堂”等阵地,举办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会和开展“法律六进”的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释疑解惑,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二)在农村实现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工作。辖区7个村共推选21名法律明白人,并组织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和自治州每周一课法治培训,提高对“八五”普法及“法律明白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和服务各项工作。

五、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形式、措施、方法不够灵活,利用新媒体宣传不够,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还需进一步延伸。

(二)以案释法成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现行的以案释法多根据当事人需求,采用传统的面对面释法说理,没有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扩大受众人群范围,释法说理效果受限。

(三)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少数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计划

古勒巴格乡将继续做好普法工作。通过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拓宽反馈渠道,积极接受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继续拓宽普法宣传渠道,推广短视频、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方式,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助力法治古勒巴格乡、平安古勒巴格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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