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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5 20:28 来源:尉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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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7月18日-8月18日接收自治州机关、企(国企)事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一、申请鉴定的职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因病申请提前退休(职)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一份、《巴州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检查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4、单位公示原件(公示十天);

5、提供与原始诊断证明、住院凭证、相关检验报告单、出院小结及结算单、住院发票(住院费用结算统一票据)、住院病历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相一致的复印件一份(属精神疾病的需提供近5年以来系统治疗的有效医学诊断证明书,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疾病需提供近2年系统治疗的有效医学诊断证明书,其他病种提供近23年系统治疗病历);

二、自治区条管(垂直管理)单位(如银行、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国土管理等)由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办组织鉴定,确需在巴州鉴定的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人社厅行政主管部门或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办出具的委托函,方可受理相关鉴定材料。

三、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完整准确提供鉴定材料,保证提供材料真实,如提供的病历材料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根据新发改收费【2007】1636号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每次收费300元。

五、接受申报资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818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另行通知。

受理材料地址: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5办公室、4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6-40266060996-4026981联系人:肖文文

有关文件、表格可从尉犁县人民政府网www.yuli.gov.cn/下载

附件1:2022年病退所需资料表格

尉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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