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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16 12: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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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参保单位、参保群众: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确保广大参保群众的各项权益不受影响,现将我县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业务有关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单位社保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可以登录“新疆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当月应收核定、人员增减变动、缴费基数变更等各项业务。20228月社保费核定、推送税务工作正常开展,请各参保单位及时在税务端进行申报缴费。

“新疆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222.82.215.217:10012/xjwt/member/login.jhtml

县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4022195

二、参保个人社保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新参保、续保、停保、缴费工资申报、失业待遇申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业务。20228月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数据推送税务业务正常开展,请参保群众确保扣款账户金额充足。

县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4024615

三、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我县享受社保待遇人员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县社保中心已于2022815日前将8月份各项定期待遇(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足额发放到位。

县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4024937

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群众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进行网上申请办理。

县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4022195

五、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退休人员待遇不受影响,退休人员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进行自主网上认证。

县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4024795

六、社会保障卡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APP”或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办理社保卡社保功能的挂失与解挂。疆内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以及疆外长期居住人员,可线上申请社保卡补换。

县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4022195

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将充分发挥“互联网+社保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竭诚为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社保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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