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自治区近日下发通知,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补助条件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三、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四、补助方式
“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通过信息比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尉犁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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