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贴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自治州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的通知(巴防重办字〔2023〕1号)、《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3年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的通知(巴牧发〔2023〕5号)。
二、申报流程
1.补贴对象
(1)口蹄疫:猪、牛、羊等偶蹄动物;
(2)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等家禽;
(3)小反刍兽疫:羊。
2.补贴范围
辖区域内自愿申请“先打后补”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3.补贴标准:
(1) 疫苗计价标准:以省级招标疫苗中标均价为补贴单价。
(2) 补贴畜禽数量:以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并经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准的畜禽存栏数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存栏数;以规模养殖场全年出栏产地检疫数量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出栏数;两者之和为申请补贴的畜禽饲养量。
(3) 补贴疫苗数量:采购疫苗的免疫病数量与养殖户存栏量、免疫剂量相符合(通过“防疫信息”查看),如明显存在超出需求免疫剂量的情况及时与养殖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4.申请程序
(1)确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申请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与“先打后补”工作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名单。
6.咨询电话:0996-4022419。
7.受理单位:尉犁县畜牧兽医站。
8.办理时限:第一季度申请备案,第四季度办结。
9.联系方式:0996-4022419。
10.补贴结果:在相关网站和场所公示。
三、举报电话、地址
1.举报电话:0996—4023325(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0996—4025637(县财政局)
2.举报地址:尉犁县解放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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