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补贴标准,统筹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对种植冬春小麦的耕地,每亩均补贴230元。
我县认真按照上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流程及时限,认真发放每一笔资金。截至目前2023年共计发放冬春小麦合计发放补贴10828966.31元,其中:发放冬小麦15871.5亩3508043.31元;春小麦31830.1亩7320923元。按照230元/亩发放春小麦31830.1亩7320923元,其中:按照212元/亩发放春小麦补贴31830.1亩6747981.2元、按照18元/亩发放春小麦补贴31830.1亩572941.8元。按照230元/亩和213元/亩(已发放17元补贴的耕地)发放冬小麦15871.5亩3508043.31元,其中:按照220元/亩发放冬小麦补贴7494.93亩1723833.9元,按照213元/亩发放冬小麦补贴8376.57亩1784209.41元。
尉犁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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