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例会
(一)召集人员:第一召集人为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第二召集人为县扶贫分管领导。
(二)参会人员:各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紧急工作可临时召开会议。
(四)会议内容:一是传达学习区、州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二是扶贫开发办公室通报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对阶段性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安排。三是各乡镇汇报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特色亮点。四是研究讨论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事宜、研究讨论各乡镇上报扶贫项目的可行性。
二、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例会
(一)召集人员:第一召集人为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第二召集人为乡镇扶贫分管领导。
(二)参会人员:各村扶贫专干、乡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遇紧急工作可临时召开会议。
(四)会议内容:一是传达学习区、州、县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二是乡镇扶贫开发办公室通报精准扶贫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对阶段性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安排。三是各村汇报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特色亮点。四是汇报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研究讨论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
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例会
(一)召集人员:第一召集人为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指挥长、副指挥长;第二召集人为县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单位主要领导。
(二)参会人员:脱贫攻坚“十大工程”配合单位主要领导、配合单位扶贫分管领导、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相关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遇紧急工作可临时召开会议。
(四)会议内容:一是传达学习区、州、县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二是研究制定本行业扶贫相关政策、办法、方案条例,确保“十大工程”全面有序推进。三是研究和讨论本工程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症结阻点,寻求解决办法途径,对于无法解决的,提交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