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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尉犁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4 16:58 来源: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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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尉犁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尉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24日    

尉犁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地下水超采治理和地下水保护,逐步恢复地下水水位,加快推进我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有关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聚焦地下水采补平衡、水位止降回升目标,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系统治理、联动治理,以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为根底,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推动农业节水向结构调整转变,构建地表水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地下水严格管控减量开采有效恢复超采区水位,切实落实水位和水量双目标控制,维持良好地下水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 ⠼/span>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地下水管控体系,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完善地下水取用水监测设施,依法整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遏制我县地下水超采和水位下降趋势,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4460万立方米以内,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控制在0.32/年。

三、治理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工程措施

推进高效节水工程。进一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集约化,充分发挥高效节水工程区域的节水效益,通过修建防渗渠,完善配套渠系设施,严格执行用水管理、制度落实等,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地下水使用量,确保压减效果。2023年全县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1.14万亩。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县水利局

(二)非工程措施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控制取水总量。一是以地下水可开采量为红线,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许可和用水计划管理;二是通过水利智能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日常巡查进行实施监控,实时掌握地下水取水量及井电双控运行情况,对月取水量增幅较大的地下水区域重点监控,对非法取水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确保地下水开采控制在指标内;三是调整产业结构,种植需水量较少的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四是采取农业种植新技术,通过实施“干播湿出”等技术,减少取水量。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

2完善地下水资源监测体系。完善地下水水位监测网和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实现井电双控取水计量设施在线监控全覆盖,监控信息纳入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提高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县发改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尉犁县供电公司

3分类施策整治机电井。结合取用水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排查登记县域内机电井,因地制宜、分类整治。封填孔雀河流域《责任清单》89眼无指标机电井封填整治销号,针对地下水超采区精准研判、因地制宜、综合施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林草局

4严格执行累进加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调节作用,运用经济杠杆减少地下水超许可量。根据“定额管理,按方收费”原则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许可水量在50%以内(含50%)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的1.5倍执行;超许可水量大于50%不足1倍(含1倍)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的2倍执行;超许可水量1倍以上,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2.5倍执行。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用水定额>的通知》(新水厅〔202367号)明确的农业灌溉定额要求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

5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地下水超采区按照机电井更新要求,严格执行取用地下水审批规定。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管委会,县商工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县级统筹、乡级落实、部门协同的组织领导机制,各乡镇、管委会是地下水超采治理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要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里,扛在肩上,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

(二)规范建设管理。各相关部门强化项目管理,提前谋划,积极与上级对接,争取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投融资和建设管理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对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工作弄虚作假的,将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倒逼责任落实。

)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排查机电井取水计量设施运行情况,严厉查处非法开采地下水、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破坏取水计量设施等违法行为。坚决向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亮红灯、出重拳,严查一批违法案件严治一批违法行为、严惩一批违法用户,发挥警示效应,确保地下水资源的有序监管。

)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公众惜水护水意识,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的责任感。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关于对《尉犁县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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