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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07 13:53 来源:巴州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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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版权意识,体现著作权人(企业)个人价值和品牌价值,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方便公众了解作品权利归属,有效保护著作权人(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鼓励著作权人(企业)对相关作品进行自愿登记,现将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受理作品类型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视听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登记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版权局,电话:0991-3637174

2.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

网址:www.https://zwfw:xinjiang.gov.cn

2)注册账号并登录

3)搜索作品自愿登记

4)点击办事指南

5)点击在线办理

6)申请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作品登记申请表和所需材料电子版

7)提交申请后等待自治区登记机构预审

8)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

9)登记机构受理、审查申请材料(30个工作日)

10)网站公布并发放作品登记证书。

三、登记相关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材料下载:

登记时所需的材料(工作证明、代办委托书、版权声明、作品示例范本<必须项>、作品登记申请表<必须项>)请在新疆政务服务网中下载样本,打印并由著作权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通过扫描或拍照等方式转化为图片上传。

2.著作权人身份证明:

1)个人作品登记需要提供资料如下(A4纸):

1.登记作品1份;

2.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作者与著作权人不是同一人的,需提交版权声明(协议)1份,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公司作品登记需要提供资料如下(A4纸):

1.登记作品1份;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4.作者的版权声明(协议)1份;

5.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6.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理人工作证明。

3.备注:

1)一次申请只提交一个作品,多个作品需多次申请;

2)作品、身份证、营业执照一律需要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拒收扫描、拍照件),文字作品正文用三号字;

3)申请版权登记免费;

4)作品登记信息查询:百度搜索进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址点击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在下方)输入著作权人姓名或作品名称或登记号并完成安全验证即可查询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在网站上已公示后,可到自治区版权局领取作品登记证书。

咨询电话:0996-2012002

巴州党委宣传部   

20231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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