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火灾防控全链条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六条等有关规定,针对尉犁县三合一市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经呈报尉犁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予以挂牌督办。
尉犁县三合一市场始建于1988年,现由尉犁县江河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位于:尉犁县团结西路集贸市场,法定代表人:时合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3MA77G7WP0J)。该市场总占地面积26.9亩,经营总面积约12100平方米,内部设有服装、水产、餐饮、禽类、水果、副食品、日用百货、牛羊肉及大肉等多个功能区域,是县域内人员高度密集、业态构成复杂、消防安全管理任务繁重的综合性商贸场所。
经检查发现,该市场内一处库房顶部及物业办公室隔墙违规采用聚苯乙烯泡沫金属夹芯板搭建,涉及建筑面积共计124.12平方米。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该建筑板材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属于易燃材料,火灾危险性极高。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导致火灾迅速蔓延并释放大量有毒有害烟气,严重威胁人员生命安全。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GB35181-2025)第4.1条(b)项及第5.1条(f)项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级的金属夹芯板搭建建筑构件,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
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整改期间,尉犁县消防救援局将指派防火监督人员进行指导督促,提供技术咨询,跟踪掌握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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