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本县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档次有哪些?政府补贴是怎样的?
1、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原有缴费档次优化为12个档次,分别为:200元(对困难群体保留原缴费档次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500元、5500元。参保人可根据本人及家庭经济状态按年度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2、政府补贴。针对困难群体保留原缴费档次100元,自治区、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共计60元。为鼓励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档次,参保居民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县政府再给予缴费补贴。
12个缴费档次对应的缴费补贴为70元、80元、100元、130元、150元、175元、200元、225元、250元、275元、300元、325元。如:城乡居民个人缴200元,政府补贴70元,合计270元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其他档次以此类推。
3、从计算可以看出,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越多,个人账户积累更大,以后发放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
三、能否提档补缴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的,可按照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补缴金额不得超过5500元/年,补缴历年的个人缴费不享受财政补贴。已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不得补缴历年费用。
四、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当年个人缴费到账后,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可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提供补助(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现行最高缴费档次5500元,补助(资助)金额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并按国家规定计息。
五、持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人员有哪些养老优待政策?
未满60周岁持证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额外享受50元缴费补贴;已满60周岁并领取城乡养老待遇的持证人员,每月基础养老金增发5元,资金均由县级财政统筹保障。
六、缴费困难群体如何缴费?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一二级残疾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100元缴费档次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三四级残疾人员由县人民政府代缴最低标准(100元/年)养老保险费的50%。对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员保留现行最低100元缴费档次。
以上缴费困难群体也可自愿选择200—5500元档次进行缴费,个人缴费标准将按照实际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如:若选择100元档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重症残疾人员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若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本人缴纳400元,个人缴费标准将按照500元缴费档次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1、年满60周岁;
2、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有本县户籍。
八、养老金待遇标准是多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45元,从中央到县级财政均足额落实配套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待遇发放。
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死亡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或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依法继承。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参保人员死亡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4个月确定。目前的标准为245*4=980元。
十、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或领取养老金期间判刑的怎么办?
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暂缓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待服刑期满后予以办理。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停止发放养老金待遇;待服刑期满后,接续发放养老金待遇,停发期间的养老金不予补发。
十一、70周岁以上高龄居民有无养老金倾斜补助?
对70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实行基础养老金高龄倾斜政策,70至79周岁每人每月增发5元,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发10元。
十二、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每季度(3个月)完成1次资格认证,可通过新疆智慧人社、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也可前往就近村(社区)现场办理。逾期未完成认证的,系统自动暂停养老金发放。
十三、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省、地(州市)、县迁移户籍的,可以向迁入地申请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已经按规定领取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尉犁县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

微博
微信
本站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