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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尉犁二分店等2家零售药店拟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22 19:47 来源: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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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文件精神,尉犁县医疗保障局于2024年5月对申请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尉犁二分店等2家零售药店进行准入评估工作,评估分值达到准入标准。经尉犁县医保局会议研究决定,拟纳入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现对国药控股新疆新特药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尉犁二分店等2家零售药店拟纳入协议管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尉犁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996-4024617

0996-4024581(传真)

附:拟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机构名单

尉犁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