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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尉犁县“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9 11:21 来源:尉犁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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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整治尉犁县“物业服务管理领域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尉犁县范围内有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二、整治时间

2025年1月—2026年12月,为期2年。

三、整治内容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

1.卫生清洁、绿化管理、秩序维护、清冰除雪等服务与服务等级不一致,或其他服务不到位问题;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不到位;

3.物业服务事项、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同履行等服务信息公示不到位;

4.业主合理合法投诉受理、处置不及时、不到位;

5.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每年向业主大会、业委会报告等义务不到位;

6.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物业移交义务履行不到位。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

1.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

2.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经营;

3.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4.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更新不及时问题

1.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出现问题维修不及时;

2.群众反映电梯使用年限较长、故障多、更新意愿强烈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四、举报方式

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996—4022427

举报邮箱:ylxzjjxx@163.com

举报信箱:在金宇小区(十号小区)北门万事城超市南侧、金宇小区(十号小区)南门12栋一单元东侧、银华小区东门右侧警卫室东墙、安达商业街李宁专卖店左侧、万和幸福花园北门完美宝贝超市门口左侧、安居幸福花园南门大门左侧、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门口设举报箱。

来访地址: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9办公室

五、投诉举报须知

1.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姓名、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主要情况,以便受理单位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2.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3.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局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非常感谢您对尉犁县“物业服务管理领域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