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族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强化社会监督效能,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公平,现就征集公租房分配管理问题线索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重点征集问题
主要包括:违规分配审核、违规租住转租转借、违规使用改变用途、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四个方面15类问题。
(一)违规审核、分配方面
1.依规申请的低保、低收入且住房困难家庭在当地轮候期内未能得到保障;
2.未严格把关公租房审核流程,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3.违规办理公租房业务、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分配房源;
4.房源充足情况下将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拒之门外。
(二)违规租住、转租转借方面
5.在公租房选房环节未进行公开公示、未提前发布选房流程及条件;
6.保障对象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租赁到期后未及时复审认定或清理退出;
7.申请人隐瞒收入、住房等条件或采取贿赂、欺骗等手段取得房源;
8.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
9.面向用工单位配租的公租房,未履行整租手续、未缴纳租金或用工单位将公租房变相用作职工福利住房等。
(三)违规使用、改变用途方面
10.公租房管理机构违规将闲置公租房用作商业、办公等用途;
11.保障对象承租期间违规损坏配套设施、拆改房屋结构或用作商业、办公等其他用途;
12.保障对象恶意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四)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方面
13.投入使用的公租房,未通过产权办理或“公租房资产卡片”登记等方式明确公租房资产;
14.对群众举报反映违规享受公租房线索举报等,未认真核实处理反馈;
15.群众合理诉求没有及时解决。
三、反映渠道
1.举报电话:0996-4022427(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2.来信地址:尉犁县解放南路48号住建局住保科(邮编:841500)
3.邮箱举报地址:ylxzjjxx@163.com
4.来访接待:
①住建局三楼309室(工作日)
②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租房窗口(工作日)
四、相关说明
1.倡导广大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实名或匿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对违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投诉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举报内容须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借投诉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的每一次监督举报,都是对公共资源合理分配的有力守护,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良好秩序。
特此公告!
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