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尉犁县建筑垃圾管理秩序,全面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违法倾倒、私自运输、擅自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建筑垃圾监管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尉犁县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10日—2026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县域范围内,特别是在荒漠、农田、戈壁滩等区域违规倾倒、抛撒或无序堆放建筑垃圾;未获审批私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拆迁工地)未采取有效的源头减量措施;未按规定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或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施工单位开工前未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向尉犁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未按照备案内容进行规范清运处置的。
(三)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按审批路线、时间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核准文件,未安装并正确使用定位系统,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运输过程中遮盖不严、遗撒泄漏,未采取全密闭运输措施;未经许可跨区域运输、处置建筑垃圾。
(四)无资质企业或车辆违规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业务;将建筑垃圾承运证件、手续或车辆出借他人从事处置活动;伪造、涂改、出借、非法转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手续的。
(五)住宅小区、临街商铺等未按规定设置装修垃圾临时收集点;装饰装修垃圾产生者或管理方未按规定投放,长期在公共区域随意露天堆放,未按要求及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
(六)建筑垃圾临时收集场所、转运(中转)调配场所、资源化利用企业等处置单位未取得处置核准或者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处置建筑垃圾;未按要求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相关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地的。
(七)涉及建筑垃圾的管理、执法等有关工作人员,存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问题的。
(八)其他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注意事项
举报人可选择实名或匿名方式提供线索。所提供线索须真实有效,并尽可能附具相关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音视频资料等)。严禁恶意捏造、歪曲事实进行不实举报。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坚决杜绝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行为。
四、线索征集方式
(一)联系电话:0996—4021704
(二)电子邮箱:ylxzjjxx@163.com
(三)邮寄地址: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尉犁县尉犁镇解放南路48号住建司法大楼5楼503室,邮政编码:841500)。
尉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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